男女到了谈婚论嫁,突然女方又谈分手,那么男方给出去的彩礼钱,是该要回来还是就此放弃呢,最近市民沈先生就为这事烦恼着。
沈先生说,桌面上,大钱是给了两万八千八,加上我亲戚给的钱,大概在三万左右,然后她要买衣服,我没时间陪她去,我又给了她一千块钱。
沈先生和女友周小姐年纪都不小了,去年2 月两人经人介绍认识, 5 月份沈先生就带着周小姐回老家上门,说好十一结婚,父母亲戚看着挺喜欢就在饭桌上给了周小姐近 3 万元,按沈先生父母的意思这就是彩礼钱,没想到几天前,周小姐突然发了条短信,让他另外找女朋友,原因竟是为钱。
沈先生说,一次是借二十万,我没借,后来又借五万,我又没借,最后又借一万,我说实在没钱,她说没钱就退婚。沈先生说,既然女方这样看重钱,他也不勉强,不过,这三万块的彩礼钱,是父母的血汗钱,他得要回来。
之前,在警方的协调下,周小姐只肯退一万, 沈先生和妹妹再次找到周小姐。
周小姐说,你们两个出去说,你们先到办公室呆一下呢,呆在这里干嘛。
随后,周小姐竟躲到了房间里,就是不肯开门。而她姐姐,也不肯理睬沈先生他们。
沈先生讲,实在没办法的话,只能通过法律途径,来讨回自己的彩礼钱了。沈先生说,当时也没有详细的了解,因为怎么说呢,我们岁数大了,家里也着急。
律师表示,沈先生当初支付彩礼钱,是以结婚为前提条件的。既然在结婚不成的情况下,那么,这笔彩礼钱,对方是应该予以退还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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