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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居13年未领结婚证 中年女子四处求证夫妻关系
发布时间:2021-03-11     来源:www.ysmwed.com    
同居13年未领结婚证 中年女子四处求证夫妻关系,钰上米 福州结婚网福州站报道:一中年女子,在离异后经人介绍认识到同样是离异的男子,两人交往后,就一直在一起同居。同居了大概了 13 年的时间,但是一直都没有去登记结婚,所以就

钰上米 福州结婚网福州站报道:一中年女子,在离异后经人介绍认识到同样是离异的男子,两人交往后,就一直在一起同居。同居了大概了 13 年的时间,但是一直都没有去登记结婚,所以就发生了下面的事情。

离异男女组成“ 家庭 ”

前日,在汉口香港路苗栗路口,记者见到打扮时尚、端庄素雅的杨丽女士,她今年已有56 岁,但看上去要年轻好几岁。

杨丽曾是汉口一家大型商场的职工,婚后育有一女。1990 年,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。后来,经一名熟人介绍,她认识了离异男子刘飞。 1992 年 9 月, 36 岁的杨丽与 38 岁的刘飞正式交往。交往中,杨丽发现刘飞不但高大帅气,而且很会体贴人、为人很实在。当年,两人关系确立后,先在航空路杨丽母亲的住所同居。此后,杨丽又住进了刘飞在车站路的房屋,一直住到 1994 年。 2001 年,他们搬进新三巷的新房。

讲述的过程中,杨丽向记者出具了一张字条,上有“ 不管以后发生任何事情,车站路的房子属于杨丽所有 ” 字样,该字条为刘飞 1995 年 5 月 28 日所写。杨丽表示,这是他们 “ 夫妻 ” 曾经恩爱的一个例证。 “ 我们夫妻非常恩爱,平时说话都轻言细语。 ” 杨丽似乎沉浸在过去的幸福时光里。

“缘分 ” 已尽闹上法庭

然而,这一切在2005 年 5 月发生了改变。 13 年来与她同床共眠的刘飞,突然经常在家发脾气,并睡到了沙发上。 “ 我在刘飞的黑色塑料袋中,发现多个品牌的性用品! ” 杨丽说,一个月后的 6 月 26 日中午,刘飞离 “ 家 ” 一去不返。

杨丽跟踪发现,刘飞有了一个“ 第三者 ” ,两人曾是牌友。在与记者的交谈中,杨丽不时流露出对刘飞的不舍和牵挂,并称又等了他六七年,希望他能回心转意。

杨丽表示,自己所在的商场也分有福利房,因1998 年刘飞单位的福利房需要购买和装修,她就卖掉自己的福利房。 1998 年刘飞购买新三巷的福利房和装修,共花去 7 万多元,其中包括 “ 夫妻 ” 积蓄和银行贷款。

“ 我原单位同事福利房拆迁,最低补偿 30 万元,香港路房屋的房产证上,只有刘飞一个人的名字! ” 杨丽说,虽然自己住着房子,但心中很不踏实。

杨丽还透露,刘飞离家出走时,曾表明谁住新三巷的房屋,就补偿对方10 万元,她已支付了刘飞 1 万元。对此,刘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双方从未对该房产达成过任何协议,并解释 1995 年写下车站路住房归杨丽所有的字据,是因为自己打工受挫神情恍惚,何况车站路的房产登记在他母亲的名下,他无权处置。

对于与杨丽的关系,刘飞只承认“ 认识 ” ,双方在 “ 谈朋友 ” 。 2007 年, “ 警察 ” 查房时,发现双方无结婚证,告诉他们不能在一起,他就离开了。

杨丽表示,从来没有警察查房,只有一次人口普查员上门登记。她要运用法律手段解除双方的“ 婚姻关系 ” ,对 “ 夫妻 ” 共有的房屋进行分割,并起诉至江岸永清人民法庭。

街坊邻里同事证明

杨丽请教律师得知,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公布实施以前,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,按事实婚姻处理。想着自己在 1992 年就和刘飞在一起,于是赶紧搜集证据。 “ 我们共同生活的第一站,位于汉口航空路 20 号 6 楼。 ” 杨丽说,她找到今年已八旬的老楼长、邻居张婆婆,婆婆于 2009 年 10 月 12 日出具书面证明称: “ 两人于 1992 年 9 月结婚,夫妻感情尚好,左邻右舍都知道。 ”

此外,继任楼长李女士、街坊龚女士等,也出具了类似的证明。证实在左邻右舍眼中,他们俨然已经“ 结婚 ” ,是对很般配的 “ 夫妻 ” 。

刘飞的同事余先生,也曾在航空路居住,大家经常见面。余先生于2010 年 6 月 27 日和 8 月 14 日两次出具证明,证实他在航空路买菜时遇到过刘飞,得知他随 “ 妻 ” 住在 “ 岳父岳母 ” 家; 2000 年,余先生又搬家至西马街新三巷,并再次与刘飞杨丽 “ 夫妇 ” 成为街坊。

为证明“ 夫妻 ” 关系一直存续,杨丽找到现居地新三巷 10 号楼长的妻子夏女士,对方于 2010 年 7 月 23 日出具证明称,刘飞和杨丽及其女儿,于 2001 年 9 月搬到新三巷居住, 2005 年刘飞离家出走。

刘飞同事的妻子梅女士,居住在刘飞家楼上的二楼,她于2010 年 7 月 8 日写下字据称,刘飞、杨丽 2001 年 9 月以夫妻名义对一楼进行了装修,并搬到新三巷居住。

2011 年 9 月 8 日,西马街新三巷 10 号楼物业管理组,出具证明证实刘飞、杨丽曾在 10 号大楼居住多年。

杨丽还设法找到了介绍他们认识的两位关键人物——20 年前的 “ 红娘 ” :一人是哥哥下放农村时的前女友张女士,一人是妹夫韩先生,妹夫和妹妹于 1996 年离婚。两人都出具了同样证明,证明两人相识、相知、相爱直至同居的过程。

社区证明“ 过头 ” 遭否定

杨丽向法庭提交的老街坊《证明》中,张婆婆、李女士和龚女士均认为,刘飞和杨丽是已结婚的夫妻。2011 年 11 月 27 日,上述三份《证明》中还加盖了 “ 万松街航空社区居委会 ” 的公章,居委会签上 “ 情况属实 ” 的意见。

今年4 月 23 日永清法庭开庭时,这份盖有公章的证据被刘飞否认。杨丽这才发现,今年 2 月 25 日,万松街航空社区居委会在她提交的《证明》复印件上,写下了 “ 经核实,此证明与事实严重不符,特此证明 ” 并再次加盖了居委会的公章。

记者见到,这三份老街坊的《证明》中,同一社区居委会两次给出了两个相互矛盾的说法。为确认两个公章的真实性,记者来到了万松街航空社区。

该社区有关工作人员解释说,认定辖区居民的婚姻状况,不是社区居委会的职责范围,权威认定机关是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中心,并解释第一次盖章时存在“ 失误 ” ,并在后一次盖章时予以纠正。

刘飞向法庭提交的《证明》显示,经江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查询,2003 年 1 月 1 日至 2011 年 8 月 28 日的婚姻登记档案中,未发现刘飞有离婚后再婚登记记录。

2011 年 9 月 11 日,刘飞所在的单位也出具书证,证实刘飞于 1992 年 5 月 16 日经法院调解离婚,至今一直未婚。刘飞表示,他与前妻离婚后一直单身,与包括杨丽在内的其他任何女性,均不存在夫妻或婚姻关系。

2011 年 9 月 8 日,西马街新三巷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,证实两人曾在新三巷 10 号大楼居住多年。对此证明,刘飞没有举出反证。

以墓碑和照片为证

法庭上,杨丽出示了几份颇为沉重的证据。1994 年 1 月 28 日,杨丽 61 岁老母亲病逝后,《扁担山墓园墓葬工程施工单》上,女 “ 杨丽 ” 对应的 “ 婿 ” 为刘飞,刘飞的名字也刻在了墓碑上。

2011 年 8 月 24 日,刘飞 71 岁的父亲去逝,墓碑上 “ 孝子 ” 刘飞的正下方对应的 “ 媳 ” ,则刻有杨丽的全名。

刘飞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杨丽母亲的墓碑上,只有名字没有姓,这个人不是他!对于其父墓碑上的“ 媳杨丽 ” ,刘飞未作解释。

杨丽为了证实曾和刘飞在一起生活,还拿出了多张“ 全家福 ” 照片,其中刘飞站在她的身后。

请侦探调查“ 第三者 ”

杨丽表示,她在搜罗了大量的证据后,认为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存在,只是对方有了“ 第三者 ” ,才导致自己的 “ 婚姻关系 ” 破裂。于是,她决定取得 “ 丈夫出轨 ” 的证据。

2011 年 6 月,杨丽通过网上搜索,找到了一家私人侦探公司。侦探经过布控守候,掌握了刘飞的生活规律,并拍下了一些照片。

2011 年 7 月 4 日凌晨 3 点半,根据侦探提供的信息,刘飞和一名女子正在一起,杨丽和亲人一起来现场并报警,刘飞和同居女从室内走出,承认与同居女未结婚,并表示此前与杨丽也只是 “ 谈恋爱 ” 。

杨丽当即上前质问:“ 和我谈了 13 年不结婚,和这个又谈了六七年,你谈恋爱只同居不结婚,这不是在玩弄女性? ”( 文中均为化名 )

有些事不能拖

同居13 年,未领结婚证,杨丽的解释是,早年母亲病重逝世,自己又忙于考职称,住房紧张不好办婚宴;后来,她曾想过去领结婚证,又因种种原因没有办成。再者,想着 “ 夫妻 ” 感情一直很好,就未把领结婚证当个事。这一拖,就是 13 年。

记者采访中明显地感受到,杨丽对刘飞还是放心不下,甚至是一往情深。杨丽靠诉记者,刘飞离家后曾在电话中对她说:“ 家中不准任何人来往,我还会回来的! ” 杨丽说,刘飞这句话,让她看到了刘飞回心转意的希望,有人给她介绍对象均被她婉拒,并很少与他人来往。这一等,又是 7 年!

杨丽在自己的感言中写道,她从36 岁风华正茂,到现在 56 岁 “ 风烛残年 ” ,身心疲惫备受打击,是未领取结婚证吞下的恶果!当初,如果在百忙之中抽出半天甚至一两个小时,或许就不会出现后面漫长的 “ 证婚 ” 拉锯战,相应的房产纠纷也会迎刃而解。

为了工作,为了家庭,为了生活,人们每天忙忙碌碌,但这不能成为不办结婚登记的理由。结婚是人生的重要抉择,履行了法定的手续,爱情婚姻和家庭才会受到《婚姻法》的有力保护。因此,人们要切记:婚姻,是大事,非儿戏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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